经济|9省份涨最低工资标准 居民收入仍在“上行”道

2016年12月05日 07:18:46 来源: 新京报   转载:新华网

【开篇语】

2016年进入最后一个月。这一年, 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系列涉及民生领域的政策相继出台。从养老金12年连涨,到城乡医保整合;从765万大学生就业,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不论是就业、收入,还是社保、就医,每一项政策都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

新京报推出“民生六问”,分六期聚焦民生政策的制定和改革,对这一年的民生政策进行梳理,对2017年的经济民生进行展望。

回望这一年,民生政策的调整和推进,和眼下我国的经济下行压力密切相关。同时,很多改革牵涉体制机制的变革,仍在努力推进中。

对于未来,多位专家告诉新京报记者,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有关民生利好的政策将会更多地出现。

昨日,北京市海淀区某街道科员小张向新京报记者展示了他11月的工资条,他的固定工资从10月份的6184元涨到了11月的6755元。这也是继去年时隔九年后国家首次调整公务员工资以来,今年再次对公务员工资进行调整。过去的一年,工资上涨不局限在“公务员”,企业员工工资也在上涨,公布工资指导线的17个省份中,有16个最低线均为上涨。而也有9个省份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看出,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居民收入仍在“上行”的通道中。

  最低工资

  调整最低工资省份减少 北京小时最低工资居首

经济下行,企业的压力和劳动者利益的保护,让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出现了分歧。

新京报记者梳理已公开的政策发现,今年以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山东、江苏、辽宁和海南9个省份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与往年情况相比,今年调整最低工资的省份个数和增长的幅度都下降了。且广东省还明确,为企业减负,冻结最低工资标准。

从最低工资金额看,2016年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调整到2190元。调整后,成为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省份。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21元。

2016年1月1日起,重庆第一档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50元调整为1500元;辽宁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增加至1530元;江苏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涨至1770元。

此外,山东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16年6月1日起提高到1710元;海南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自2016年5月1日起调整为1430元。天津自2016年7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950元。河北于7月1日起将最高档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650元。

从调整省份数量看, 2015年达到24个,2014年有19个。今年,只有9个。

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但黑龙江、吉林两省已经超过3年未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而今年,广东省也在《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中明确规定,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执行,并适当降低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同期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有专家表示,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劳动者收入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同时也会直接增加企业成本。

人社部原副部长信长星今年曾就最低工资标准表示,人工成本上升,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不像过去那么明显。如果要企业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可以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和涨幅,因此未来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应趋于“保守”。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越是经济下行越要考虑劳动者利益。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利益。在经济下行过程中,既要考虑资方的利益,也要考虑劳动者利益。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则表示,“物价在上涨,消费水平在上升,最低工资标准如果长期不调整就会出现劳动力流失,将进一步影响发展。”

  企业工资

  17省份公布指导线 多地标准出现下滑

除了最低工资标准,与劳动者收入有关的标准还有一条“企业工资指导线”。

这条“线”如何发挥作用?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建议。其主要作用是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截至记者发稿,全国至少有北京、上海、山东、山西、内蒙古、天津、新疆、四川、云南、陕西、江西、河北、宁夏、甘肃、广西、贵州、吉林等17省份公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

那么,在这条“指导线”的建议下,各地企业至少可以涨多少工资?盘点各地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记者发现,北京、上海、山西、甘肃、贵州为4%;河北、陕西、天津、四川、云南、新疆、江西、广西、山东、内蒙古、吉林为3%。而宁夏的下线为“零增长”。

相比往年的工资指导线,多地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调。如,北京市的基准线由2015年的10.5%降至9%,上线也由16%降至15%;山东的基准线从2015年的10%降为8%,上线从18%降为13%,下线由4%降为3%。

为什么一些地区企业工资指导线会下调?云南省表示,云南省企业经营和发展压力较大的状况仍将持续,适当下调工资增长指导线,符合云南省企业经济效益实际状况。广西人社厅则表示,企业工资指导线下降,并非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只是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小。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劳动关系学会副会长冯喜良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受经济形势影响,各省份的工资指导线有所下调,但幅度不算太大。反映出我们当前经济结构调整中,增速放缓的现象。总体来说,工资还是在稳步上升的,经济转型升级之后,工资的增速可以再调上来。

  公务员工资

  6省份公务员涨工资 基本工资最高涨近3000

“11月工资已不同,而且人事部门告诉我们,工资调整从7月起实施,现在也会按调整后的水平补发从7月之后的工资。”北京市一副科级公务员小吴昨日告诉记者,他的工资已从10月的6900多元涨至了11月的8600多元,整体涨了1600多元。

不过,小吴告诉记者,11月份有补发7月来上调而未发的工资1200元,因此前后上涨的额度在1000元以内。此外,小吴也告诉记者,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并不是8600元,还要扣除近900元的医保和养老保险。

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某街道办事处人事部门了解到,该单位包括科员到处级领导干部在内,此次工资调整的平均涨幅在600元到800元左右。

公务员工资调整一直受到关注。去年,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和工资调整,这也是我国公务员工资9年未涨后,首次调整公务员工资。记者日前了解到,至少有北京、湖南、内蒙古、福建、河北、山西6个省份已经完成了公务员工资调整。

这6个省份的调整方案都已明确:公务员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月510元至525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585元至7835元;级别工资,各级别标准由现行的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

人社部相关司室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透露,这一标准是全国统一规定的。人社部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的文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方案的要求落实。

人社部相关专家告诉新京报记者,根据这些年对全国各地公务员工资的调查,县级以下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确实比较低;而在大城市,基层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有较大提升的空间。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国调整公务员工资的基本原则一方面要提高基本工资占比,另一方面要冻结津贴补贴工资增长。

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是我国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中明确的两类津贴补贴。

小张是北京市海淀区某街道办的科员,从毕业到工作已经6年了。去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上调了工资100元左右。这一次,他的基本工资(级别工资和职务工资)从10月的1066元和600元涨到了1315元和715元,上涨了364元,不过扣除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下调的165元,他的工资上涨了199元。

“这一次北京市一项调幅比较大的补贴是通讯工具补贴,从原来的30元涨到了300元。”小张告诉记者,实际到手的工资从10月的4200多块涨到了11月的将近5000元,上涨了约700元。

在谈到公务员工资调整问题时,人社部原副部长何宪在今年两会时就表示,由于长期以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在相当多的年份,工资增长靠的是津贴补贴。这很不合理。“我们认为基本工资应该占到60%至70%比较合适。”

 事业单位工资

  中小学老师基本工资涨10%

除了公务员外,这次工资调整也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湖南省明确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调整的多省份明确,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

湖南省、河北省明确的调整方案显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薪级工资由现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工人的岗位工资由现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薪级工资由现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

湖南省还明确,适当提高直接从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61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6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5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6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65元。

湖南省、山西省都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或保持10%增速

回顾“十二五”,我们见证了农民工工资上涨,而很多农民工仍在经历讨薪的艰难。

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2016年发布的农民工薪酬课题报告显示,十二五期间,农民工月平均收入年均增长了12.7%,从2010年的1690元涨至2015年的3359元。

报告显示,2011年农民工月均收入2049元,同比增长21.2%,如此高的增幅格外引人关注。此后几年,趋于平稳。2012年至2015年涨幅分别为11.8%、13.9%、9.8%和7.2%。

月平均收入年均增速12.7%,远超“十二五”期间GDP的增幅。但值得注意的是,报告认为,2008年前,我国农民工工资在一直低位徘徊,珠三角等地曾出现过10年间月均工资只涨了68元的状况。因此,过去几年工资快速上涨,其实一定程度上是“补涨”。

“我国劳动力工资成本仍显著低于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农民工工资仍有望保持10%的年均增幅。”

农民工发工资问题也不能忽视。尤其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最容易被拖欠。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在12月1日人社部召开的2017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要求,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记者 吴为)

【纠错】 [责任编辑: 陈俊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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