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进一步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改革,10月16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现场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刘高刚前往现场指导工作,并在工作会上讲话。
当日上午,刘高刚和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杨岭镇潘集社区、祝墩村、杨岭镇法律顾问室,就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解和指导。
在随后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刘高刚指出,律师进村、进社区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落实法 治惠民、法治便民服务,一方面倒逼各级党委政府更加自觉地用法治眼光看问题,促进决策的严格、规范、公正。做好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各级各部门应借 鉴恩施和孝南经验,以杨岭镇、东马坊办事处为示范,提高认识、增强定力,突出重点、有序推进,落实责任、取得实效。
刘高刚强调,今年11月底实现全面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是今年法治建设的硬 任务,市委政法委、市法治办等将组织专班,分别到全市16个办事处(镇、场)、市开发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 导,促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
会上,市委政法委负责人领学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市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镇、场、开发区)党(工)委分管副书记,司法所所长参观现场并参加会议。市直各部、办、委、局(局级公司)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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