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8月26日下午,我市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动员会。副市长、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武斌洲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将广泛使用移动数据采集终端(PDA)采集数据。普查对象包括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行政村和乡镇。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据统计,我市共有16个镇(办事处、场、开发区)、416个村(居委会),农户达14.5万户作为这次普查对象,需要动员超过700余名普查人员。

武斌洲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农业普查,是准确把握“三农”发展新变化的客观需要,是监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和改进统计调查服务的现实需要。要通过农业普查,准确反映农业生产新气象,准确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准确反映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决策依据。

武斌洲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组织和领导农业普查的责任,全力支持普查人员配备和选聘工作。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按照统一规划和工作流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别是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履行好普查工作职责。

武斌洲强调,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遵守普查制度,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办法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调查对象权益,严肃查处普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普查高质量。要为农业普查营造良好的氛围,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农业普查工作,精心组织,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面推进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会上,有关负责人宣读了《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和《市委宣传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传达学习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关精神,并对我市农业普查工作进行安排。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镇(办事处、场、开发区)分管农业负责人、分管统计负责人、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和全体专(兼)职统计人员,市统计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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