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网1月16日讯(通讯员胡波):近日,公积金中心应城办事处下发通知,从2019年1月1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和时间系数,全力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居住需求,有效防控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
《通知》明确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本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放大倍数由原来的10倍提高到15倍,即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将缴存时间系数从0.7——1.2,调整为1——1.5。
目前我市缴存职工或配偶第一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孝感辖区内购买商品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他情形最高额度为4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账户余额×放大倍数×缴存时间系数。此前公积金缴存满5年的,申请50万公积金贷款个人账户余额最少要有4.2万元,现在只需有2.3万元,多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购房款。
据悉,2018年该办事处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57笔1.2亿元,支持本地购房284户,外地购房7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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