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作风纪律建设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聚焦作风纪律建设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监督电话:0712-3268508

监督邮箱:yczfjljs3268508@163.com


应城市作风纪律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


整治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及党员干部


三大目标任务

1.解决全市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部门和干部不担当、不履职、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办事慢、办事难和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等问题。

3.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抓好作风纪律建设,依法依纪、动真碰硬。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和廉洁自律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不放过、不手软、不留情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九个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打折扣、搞变通,政令不通问题。

2.重点整治不敬畏、不在乎,纪律淡薄的问题。

3.重点整治不收敛、不知止,贪图享受的问题。

4.重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漠视群众的问题。

5.重点整治不上心、不上进,消极懒散的问题。

6.重点整治不担难、不担责,为官不为的问题。

7.重点整治不学习、不钻研,能力不足的问题。

8.重点整治喊口号、装样子,作秀造势的问题。

9.重点整治办事难、办事烦,环境不优的问题。


六条主要措施

1.加强政治建设。

2.深化集中审批。

3.加大督查力度。

4.及时通报曝光。

5.严肃追责问责。

6.狠抓整改落实。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

一、强化服务发展意识。把营造良好政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和执纪执法全过程、各方面。

二、推动涉企政策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的地方单位和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问责。

三、督促部门做好涉企服务工作。对有关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在涉企管理服务方面玩忽职守,该审批不审批、该服务不服务,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规占用企业财物等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问责。

四、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环境。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企业股权转让、资本运作、经济纠纷等行为。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企业损失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五、严厉惩处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支持政法机关严厉打击对企业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坚持深挖细查,依纪依法严惩。

六、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坚持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决不允许歧视性对待民营企业。

七、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对虽有轻微违规行为,但不够追究纪律法律责任的,以教育整改为主。

八、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对于积极配合调查的,一般不冻结企业及关联方账户、财产,不查封、扣押企业财物。

九、严格慎用留置措施。凡积极配合调查的,一般不对企业负责人、科研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留置和限制出境等措施。对于依法留置的企业涉案人员,主动交代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并愿意继续配合调查的,可依法解除留置。

十、注意维护企业声誉。严禁因办案方式方法不当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稳妥发布涉企案件信息,一般不点名道姓曝光涉案企业,不发表有损企业声誉的相关信息。

十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经常听取有关部门、“两代表一委员”、企业、社会人士对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反映诉求和意见建议。

十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违规违纪违法办案,严禁利用职权非法干扰企业生产经营,严禁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对于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或以权谋私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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