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禁打“江鱼”招牌

7月30日,在应城市古城大道渔具一条街,记者发现昔日的地笼、鱼网、鱼药、绝户网等捕鱼器具不见踪影。在红星甄菜馆、粮食招待所等餐厅,翻开店内菜单,“江鲜”、“江鱼”已换成“鱼鲜”、“海鲜”等字样。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从7月27以来,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对涉及加工、销售、经营长江流域水产品的餐饮、商超、农贸市场开展专项整改。确保实现“市场无野生长江鱼交易、餐馆无野生长江江鱼招牌、无野生长江鱼菜品”。



连日来,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专班对全市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开展每日巡查,确保鱼类及相关水产品来源可追溯,严防长江、汉江鱼类流入市场;严把餐饮消费关,全面清理餐饮单位门店招牌,不得使用含有野生鱼(长江鲜鱼、野生江鲜等)字样;全面清理餐饮单位菜单,菜单中不得使用含有野生水生动物菜谱;全面规范餐饮单位菜品宣传,不得以“长江鲜鱼”、“野生江鲜”为噱头推介菜品;严把工具销售关,全面清理渔具店,禁止生产、销售电捕鱼器具等非法捕捞渔具及毒饵等。

整治行动中,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1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渔具销售门店共236家次,拆除含有“野生”“江鱼”等字样的招牌5块,清理含“汉江鱼”“长江鱼”等字样的菜单30余份,现场督促问题整改6个。

(来源: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员:张昭  编辑:董雪)


(作者:应城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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