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应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推荐选拔第五届市管专家人才的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一心五区”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应城高质量发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五届(2021-2023年度)市管专家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及数量

市管专家人才包括市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凡在我市范围内工作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文化艺术人才均可参加此次推荐评选,总人数为150名左右,其中市拔尖人才100名(企业经营管理拔尖人才10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55名,高技能拔尖人才5名,农村实用拔尖人才20名,社会工作拔尖人才5名,文化艺术拔尖人才5名),优秀青年人才50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作为推荐选拔对象。

具体推荐选拔条件见《关于推荐选拔第五届市管专家人才的通知》(应人才办﹝2021﹞1号)(附件1)。

二、程序

1.推荐报名。采取单位党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组织推荐为主。各地各单位党委(组)确定市管专家人才推荐人选、推荐类别,填写《应城市第五届市管专家人才推荐呈报表》(附件2,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及包括2018年以来主要事迹和重要成果的申报材料(附件3,按统一封面样式装订为A4规格)分类报送至相应牵头责任单位。个人自荐的相关申报材料,自行报送至相应牵头责任单位。牵头责任单位对被推荐人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进行推荐排序,按推荐顺序填写《应城市第五届市管专家人才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市委人才办。

企业经营管理专家人才选拔分别由市经信局和市科技局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由市科技局牵头;规模以上企业由市经信局牵头),专业技术专家人才选拔由各主管局牵头负责(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分别由市科技局和市经信局牵头负责),高技能专家人才选拔由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农村实用专家人才选拔由各乡镇牵头负责,社会工作专家人才选拔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文化艺术专家人才选拔由市文旅局牵头负责。

2.资格审查。市委人才办组织各牵头责任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市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意见,提出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

3.专家评审。组织有关专家对同类别推荐人选进行差额比较,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初步人选。

4.考察评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后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在综合考察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评定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公示。对拟命名的市管专家人才在市内主要媒体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6.命名颁证。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并颁发证书。

三、待遇

1.授予“应城市拔尖人才”、“应城市优秀青年人才”荣誉称号,发放政府津贴,政府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每人每月300元、优秀青年人才每人每月200元,所需费用从市人才资源开发资金中列支。

2.所在单位在职称申报、岗位设置、课题立项、科研资助、考察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优先支持。

3.成为应城市优秀人才协会会员,享受医疗优诊、每年一次健康检查,优先安排休假疗养、慰问探望等活动,健康检查、休假疗养、慰问探望等费用从市人才资源开发资金中列支。

4.未成年子女的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在全市范围内优先安排就读。

5.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优先推荐参与省市优秀专家及其他人才项目的评选。

6.应城市市管专家人才实行滚动管理,管理周期为三年,年度实绩考核不合格、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离开应城工作者,取消相关待遇。

四、要求

市直各单位要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各乡镇、开发区在本单位及域内所辖各企业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扩大评选活动的覆盖面和知晓度,力促符合评选条件的各类人才参评。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要如实填写、申报单位进行严格把关。符合参评条件的人选,要提供《关于推荐选拔第五届市管专家人才的通知》(应人才办﹝2021﹞1号)中所列的各项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务于3月31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室(市委人才办)(市政府918室);联系电话:3268918;邮箱:yczzbrck@126.com,同时报送电子版。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