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殡仪车辆沿路撒冥纸的联合通告
为优化城市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倡导文明新风,加速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加强殡仪活动车辆管理,现通告如下:
1.殡仪车辆驾驶人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严禁超载超员,确保司乘人员安全。殡仪车辆上路行驶应当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
2.遵守卫生防疫有关规定,对车辆和遗体装具定期消毒,预防传染性疾病传播;
3.禁止殡仪车辆沿道路(含小区内道路)抛撒冥纸冥币、在禁鞭区燃放鞭炮;
4.禁止殡仪车辆使用高音喇叭播放哀乐;
5.禁止在道路等公共场地违法停放殡仪车辆或者从事其他妨碍道路交通的活动;
6.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民政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7.本通告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应城市公安局
应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应城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