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执法检查

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四里棚刘杨社区,通过实地走访、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全面掌握我市学习贯彻落实《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的具体措施和做法。

座谈会上,在听取市委文明办工作汇报和各相关部门的发言后,执法检查组指出,全市各职能部门围绕中心贯彻执行《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有章法,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有思路,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标准的小康社会贡献了力量。

为进一步推动志愿服务依法规范运行,执法检查组要求,各乡镇、单位及志愿服务组织要进一步加大《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学习宣传力度,把志愿服务工作作为推进社会文明、助力社会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措施和法定职责,扎实开展各项惠民便民利民的志愿服务活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作者:记者: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