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30年基层审判实践中,应城市法院民一庭法官李勇凭着坚实的法律专业基础,广博的现代科学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从容公正妥善处理一个个疑难案件,用司法审判为民生撑起保护伞,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1993年,怀着对法律工作的热爱,李勇进入应城市人民法院工作。“没有金钢钻,不揽瓷器活。”刚到法院工作,李勇就跟自己较上了劲。为更好运用和实践法律法规,他购买大量法律书籍,业余时间悉心研读,读书笔记做了20余册,摞起来足足有半人高。2002年,李勇以优异成绩取得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2007年,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5年,李勇调入民事审判第三庭工作,主要负责破产案件审理。在全新工作领域,他潜心学习、钻研法律法规,很快成长为一名熟练驾驭破产案件审理的业务“尖兵”。
在审理某制盐公司破产一案中,某金融债权人申报债权时,要求以抵押财产申请优先受偿。由于企业抵押财产均为企业设备等优良资产,如抵押有效,该优良资产不能作为破产财产予以分配,而企业无其他可变现资产,作为第一顺序的职工债权则完全无法实现。因此原企业职工反应十分激烈,曾多次上访,反对企业破产;而抵押权人则以签订有抵押合同为由,态度强硬,称要优先受偿请求。面对这一“两难”境地,李勇凭着对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准确理解,寻找突破口,提出了双方签订《贷款抵押协议》时对抵押物约定不明确,且未办理抵押登记,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抵押无效的意见。合议庭评议通过后,依法作出抵押无效裁定,驳回某金融债权人优先受偿请求。由于此案处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送达后,债权人并未提起申诉。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依法保护,一举为企业顺利破产扫除了障碍。
在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中,作为民一庭庭长的李勇,经常深企业和金融单位开展法律服务咨询、处理经济纠纷等,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湖北亿佳欧电子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闵勇:我们李庭长非常关心我们亿佳欧的生产、经营,经常深入到我们亿佳欧,对我们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对我们的经济合同、相关法律事务进行传授以及把关,使我们亿佳欧的经济合同在这几年避免了一些经济上的损失。
应城融兴村镇银行董事长、行长 王明东:应城法院特别是民一庭的李庭长,对我们的工作非常重视,也非常支持,经常上门服务,帮我们处理不良贷款,跟当事人协调、协商,应该说尽了最大努力。从去年以来,帮我们通过依法的形式清收不良贷款多笔,效果显著。
2018年9月到2020年2月,李勇主动请缨前往新疆高院伊犁分院民二庭工作。援疆期间,李勇始终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做民族团结的纽带,真心下沉处理群众关系,个人审理7件案件,参与共同审理案件66件,为维护伊犁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因援疆工作表现突出,李勇同志被新疆高院授予“优秀援疆干部”称号,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扬。2019年2月,李勇同志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二等功”荣誉。
百姓冷暖记心头,公平正义洒人间。2015年以来,李勇和同事们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4件,涉案资产总额39600万元;负债总额69991.4万元,涉案职工人数5139人,审结4件,协助政府安置职工 2720人;办理各类民事案件486件,提供法律服务、接受法律咨询和接待来信来访570人次。
2020年,在疫情防控期间,作为应城法院驻郎君镇西村工作组组长的李勇,带领干警日夜值守,舍小家顾大家,保证了一方百姓的平安和疫情的平稳过渡。在防汛抗洪过程中,李勇始终坚持上堤防汛一线进行巡查,与广大干部群众一起排涝护堤,守护一方平安。
李勇:作为一名法官,今后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以人民为中心,在一个个具体的案件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想理念,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