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应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应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应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1月8日应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应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应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至18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应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应城市九届政府计划完成情况和十届政府计划目标建议暨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查应城市九届政府财政工作完成情况和十届政府财政目标建议暨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查应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应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应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选举应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应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选举应城市人民法院院长;

十一、选举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选举应城市出席孝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三、通过应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十四、其他。

(作者:应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