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评“中国乡村振兴示范市”

近日,从市乡村振兴局获悉,我市被全国新农村建设中心授予“中国乡村振兴示范市”,全国有32个县市获评,湖北省仅有2个市区榜上有名。

12月17日,2021云上“中国乡村振兴与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成果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评审专家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生活舒适、民生和谐、文化传承、脱贫攻坚、宜居宜业、乡村旅游”等指标内容,综合评议审定32个县市获此殊荣。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组建市推进乡村振兴“三项行动”办公室,以功能镇区、和美乡村、实力产业为抓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后投入300万元完成14个乡镇功能镇区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规划编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统筹中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涉农资金6.4亿元、整合部门项目资金400余万元、安排市级预算资金2.17亿元,用于美丽乡村示范村、农村污水处理、乡村振兴“以奖代补”等项目建设。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做强农业品牌,连续五年列支2000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推动了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

(作者:记者:李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