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了
你的脑海中是不是还浮现着
“爆竹声声除旧岁,红梅点点迎新春”
这样的春节印象?
烟火固然有辞旧迎新的好意头
然而
烟花爆竹精彩一瞬之后
往往留下一股刺鼻的浓烟
满地的红屑及安全隐患
也给城市带来了不可承受之重
应城人注意了!
2015年6月,应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在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议》,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应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以下简称禁鞭)。2022年,此规定依然在严格执行。注意,是全年哦!
禁放区域都有哪些呢?
小编现在就告诉你:
应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四里棚工业区铁路立交桥以西,开发区横七路以北,富水河以东,倒口桥以南;开发区机关、四里棚街道办事处机关、城中街道办事处保丰村上河、中上、中下、下河、单湾、曾畈等六个自然湾组,城北街道办事处机关、白杨社区、自来水公司、城关泵站、原棉纺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
凡“禁鞭区”内,
全年任何时间一律禁止
生产、储存、销售、
携带、燃放烟花爆竹,
一经发现有非法销售鞭炮,
将依法依规查处鞭炮批发企业。
此外,婚丧嫁娶、开工封顶、开业庆典
均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禁鞭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5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行政拘留。
2、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监护人未履行管理和教育责任,致使被监护人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鞭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的。责令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经教育、警告拒不悔改或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违禁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发现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可拨打110举报,举报一经查证属实,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烟花虽美
但与危险相伴
一起来了解下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 听力,还会损害人的 心血管系统。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
伤人事故
烟花爆竹极易引起伤人事故,特别是少年儿童!越是低年龄的孩子越容易受到伤害,有的孩子甚至为此摘除眼球,永失光明。
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遍地狼藉。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最美好的时光
是家人的相聚团圆
是最动听的欢声笑语
没有烟花,我们还有最美的万家灯火
美好的市容环境
需要应城人民的共同维护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家人朋友做起
坚决做“禁鞭”的遵守者、宣传者
共建美丽、平安应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