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联络员聘任会议,聘任57名立法联络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碧华向立法联络员颁发聘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新源主持会议。
李碧华指出,立法联络员是市人大常委会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基层立法调研的中坚力量,通过征集立法建议,收集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的有效手段。
李碧华要求,立法联络员要加强学习,明确职责,认真负责,加强调研,根据立法的内容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收集社情民意,收集网络舆情,结合自己在执法、审批、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组织保障,精心组织落实,建立和完善考评奖励制度,切实为基层立法调研工作提供保障。
李碧华要求,要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着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施“小切口”、“小快灵”精准立法,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推进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负责人宣读了《应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聘任立法联络员的通知》,省人大常委会应城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人社局负责人作了发言,三名立法联络员代表作表态发言。
(来源:应城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何博 一审编辑:程国辉 二审校对:龚惠蓉 终审核发:谢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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