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视频会议,解读《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0号)内容,介绍贯彻落实工作安排。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分会场,该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后,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落实会议要求,表示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与林草主管部门沟通,共同分析研判不一致的图斑地类情况;认真负责、保证质量,坚持实事就是原则调查举证,客观地反映实际地类情况和植被覆盖情况;加强配合、确保进度,要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相衔接,按统一的地类认定标准,形成真实可靠的自然资源调查成果。
(来源:应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员:张帝 一审编辑:程国辉 二审校对:应荣梅 终审核发:熊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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