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应城:全力打造幸福味道更浓的长者食堂

临近中午,湖北应城市四里棚街道刘杨社区幸福食堂内老人们排队就餐,食堂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每位老人打好饭菜。“服务态度好,价格便宜,有肉又有鱼,照顾得好。”86岁的宋慧芬老人行动不便,工作人员便将饭菜送到她手中,让她感动不已。

应城市城中街道汪家台社区幸福食堂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设置送餐点,不仅解决了汪家台社区老人吃饭问题,还减轻了儿女照料的负担,实现了互助互养。“幸福食堂办得好,特别是对丧失劳动力的老年人,解决了一个大问题。”住在该社区的李保华老人感叹道。自幸福食堂开业以来,在菜式搭配和营养上充分考虑老人们的需求,丰富的菜品和老少皆宜的味道,获得不少居民点赞。目前,应城市共建成并运营30家幸福食堂(助餐点),覆盖16个乡镇,惠及老年人近千人。

据悉,刘杨社区幸福食堂、汪家台社区幸福食堂是应城市全力打造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幸福食堂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应城市坚持从办好民生“食”事入手,采取“12345”工作法,大力推进幸福食堂建设,探索出“党建引领、村社主办”“养老机构+助餐”“企业食堂+助餐”“餐饮企业+助餐”等各具特色的运营模式,不断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

“1”,即是建设一张网监管

开发蒲惠嘉幸福食堂智慧监管服务平台,拟上线对全市幸福食堂实施智能管理,实现人脸识别、预约点餐、一卡通用和数据监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捷化助餐服务。

“2”,即是服务两类老年人

对失能、失智、独居、高龄等不具备做饭能力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费用按年龄分段收费(65-79岁按幸福价不超过8元,80-89岁按高龄价不超过6元,90岁以上按关爱价不超过5元),其中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城区每餐定价不高于6元,农村每餐不高于4元;对其他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给予适当优惠、让利,确保老年就餐费用低于一般市场价格。

“3”,即是发动三支社会力量

一是发动社会组织。向全社会发布参与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倡议书,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运营老年助餐点、开设老年餐桌。二是发动各类企业。通过合作共建、委托运营等方式,动员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社会餐饮企业、养老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品种多样的老年餐。三是发动志愿者参与。在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助餐志愿服务的基础之上,还将党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热心群众纳入志愿服务队伍,协助开展食材采购、送餐上门等工作,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4”,即是探索四种运营模式

一是韩湾村、刘杨社区“党建引领、村社主办”模式。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村(社区)党支部主导作用,采取村(社区)主办运营方式,建立权责界限、管理模式等机制,推动幸福食堂合理规范运行。二是汪家台社区水仙花园“养老机构+助餐”模式。联合本土养老机构,在中心城区居民小区设置若干助餐点,开展送餐服务,拓宽幸福食堂服务半径。三是东马坊、长江埠工业园区“企业食堂+助餐”模式。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在每日向老年人供餐的基础上,向周边企业员工、私营业主等群体提供用餐服务,实现收支平衡。四是新河社区“餐饮企业+助餐”模式。依托辖区内餐饮企业,创办幸福食堂。社区提供闲置厂房和荒地租赁给酒店,以租金收入补贴幸福食堂。

“5”,即是出台五项激励政策

一是建设补贴。对新建的,最高补助20万元/家;对改造的,给予补助10万元/家;对助餐点,给予补助5万元/家。二是房屋免租。租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用于建设幸福食堂(助餐点)的免收场地租金。三是购买保险。统一购买“幸福食堂”食品安全及场所责任保险。四是提供公益岗位。按幸福食堂2个、助餐点1个的标准配置公益岗位。五是以奖代补。按不低于50万元/年的标准用于全市幸福食堂(助餐点)运营考核奖励,并将中、省老年助餐服务以奖代补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幸福食堂(助餐点)的建设和运营。

(来源:学习强国湖北学习平台   一审编辑:唐会军 二审校对:陈梦宇 终审核发:姜涛)

(作者:唐会军)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