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应城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入矫宣告仪式,人性化地为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办理入矫宣告及入矫教育。
陈河镇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42岁,因犯盗窃罪被应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张某某在监狱服刑期间患食道癌,于2023年12月22日被湖北省监狱管理局裁定暂予监外执行。考虑到张某某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应城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陈河司法所及矫正小组成员在其所居住的养老院里,对张某某的身份进行核对、采集基本信息、进行入矫谈话,同时对张某某的病情、思想状况、生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 与所辖村、家属等签订了矫正责任书,明确矫正小组职责,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必须遵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内容,违反监管规定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及依法享有的权利。
这次“上门宣告”是应城市社区矫正管理局针对不同特点的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监管、学习教育、公益活动等方面的创新体现,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又传递了司法的温度,充分体现着严肃与温情并重,监管与关怀同行的执法理念,促使应城市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质增效,为平安应城建设添砖加瓦。
(来源:应城市城中街道工农路社区 通讯员:卢潇 一审编辑:唐会军 二审校对:陈梦宇 终审核发:熊晓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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