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近日,应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腾退方式,将拍卖后房屋交付买受人王某,使其“愁容”变“笑颜”。
原始债权人湖北银行应城支行与某贸易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湖北银行应城支行对熊某等提供担保的不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湖北银行应城支行将债权转让给某资产管理公司,由某资产管理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应城市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通过强制扣划、抵押人与债权人协商回购抵押物等方式执行到位部分债权,后债权人某资产管理公司申请人民法院,评估拍卖抵押人熊某名下房产。应城市人民法院依申请及时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最终该房产在京东司法拍卖网上以35万元成交。人民法院遂作出生效裁定,明确买受人王某为房屋所有权人。当王某兴致勃勃上门接收房屋时,却发现有不明身份者“鸠占鹊巢”,经王某多次沟通,不明身份者仍拒不迁出。迫于无奈,王某请求人民法院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腾退,以维护其对案涉房屋的正当权益。
民有所呼,我必应之。应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对案涉房屋上门勘验,要求房屋占有者限期迁出案涉房屋,并在案涉房屋周围张贴了限期搬出公告,同时对占用人作出了罚款决定。期限届满后,因房屋占有者拒不搬出,院执行局组织精干力量,并邀请当地村社区干部到场,对案涉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
正法直度,勇往“执”前。应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将一如既往深入推进执行工作“一性两化”建设,用好用足强制措施,加速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以优质司法服务回应群众期待,为应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来源:应城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张斌 程家豪 一审编辑:唐会军 二审校对:陈雨欣 终审核发:许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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