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全国贯彻落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视频会议举行,长江日报记者在武汉市分会场获悉,河湖长是河湖治理管护的第一责任人,如有问责首先就是要问河湖长。为此,武汉将动态完善并及时公布各级河湖长,把河湖长体系全面延伸至村级,实现四级河湖长体系全覆盖。
我市是全国率先开展湖长制改革的城市,2011年在全国率先试行湖长制,2015年修订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将“湖长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2017年我市积极推进“大湖+”试点,探索“大湖+”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模式。
据悉,我市将加快制定市、区两级河湖保护名录并及时公布。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分类建立完善“一河(湖)一档”动态台账、编制“一河(湖)一策”综合治理方案。
我市计划通过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水岸同治,推进滨河滨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改造,倒逼经济转型,推动绿色发展。在做好工程治理的同时,要加强源头治理,控制好入河湖的排污总量,让老百姓看到实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的全市河湖管护工作的积极变化。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水环境预警体系,持续推进生态脆弱河湖和地区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同时抓好河湖生态功能和品质提升,通过“一心带百湖”打造出一批“大湖+”主题功能区和河流治理亮点示范区,推动武汉建设国内外知名的滨水生态绿城。(记者张晟 通讯员黄金波)
(责任编辑: 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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