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记者从全市民政工作年中推进会暨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专项行动会议上获悉,即日起,我市启动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核查范围包括:未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已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的家庭及对象;2018年退出低保对象和申请未批对象;2019年新申请对象等。时间要求为: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入户核查和确定对象,7月1日按审核结果发放保障金,7月底前完成公开公示。
我市将强化组织纪律,精准执行政策、守牢工作底线、做到公开透明、强化检查督办,确保完成此次专项行动,为我市决胜脱贫攻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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