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9时20分许, 应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雷湾中队民警在347国道应城市陈河镇雷湾路段执勤时,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查获一起无驾驶证、无行车证的省督报废货车,驾驶员鲁某被依法处以罚款陆仟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当日上午9时20分许,鲁某某驾驶悬挂牌号为鄂K317XX的中型货车行驶至347国道应城市陈河镇雷湾路段时,被该市交警大队雷湾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调査, 鲁某某持有的C4驾驶证为注销状态,属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其驾驶的悬挂号牌为鄂K317XX的中型货车真实号牌为鄂K22399,该车为注销状态,鲁某某属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
民警依法对鲁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给予罚款伍佰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对鲁某某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给予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对鲁某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的行为给予罚款伍仟元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鲁某某合并执行罚款陆仟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
应城交警提示:三无车辆上路行驶危害极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势必出现赔偿困难,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
(通讯员吕德艺 编辑 陈梦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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