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2020年兵役登记及春季征兵公告

2020年兵役登记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应自觉按时进行登记或核对。现将应城市2020年兵役登记及春季征兵公告如下:

应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O二O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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