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工作,控制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市人民政府高考会议精神有关规定,现就加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所有建筑工地依法实行限时作业。7月4日—6日中午11:00—14:00、夜晚18:00—次日08:00禁止施工;7月7日—8日城区工地全天停工。
二、7月4日—8日禁止从事室内发生噪声超标的装修作业。
三、7月6日—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城区及四里棚各企业禁止排放气体,以免噪声干扰考生考试。
四、我局高考期间将进行现场巡查监督,对违反本公告,影响考生学习、休息和考场正常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予以查处。
举报电话:3222345 3223484
2020年7月1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