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确定 13个市州分两期纳入国家级试点验收

湖北日报消息: 7月14日从省委政法委获悉,我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日前确定,13个市州分两期纳入国家级试点验收,3个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纳入省级试点验收。其中,武汉、宜昌、襄阳、荆门、黄石、十堰、黄冈等7市为全国第1期试点地区,试点时间为2020年至2022年;荆州、鄂州、孝感、咸宁、随州、恩施等6市州为全国第2期试点地区,试点时间为2023年至2025年;仙桃、天门、潜江等3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为省级试点地区,试点时间为2020年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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