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统筹协调,合理配置生源,确保城区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就读,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一、城区学校资源

1.小学:实验小学本部、实验小学城南分校、实验小学碾屋分校、蒲阳小学、蒲阳小学育才分校、开发区学校小学部。

2.初中:实验初中、蒲阳初中、西河中学、开发区学校初中部。

二、招生办法

遵循“就近入学,划片招生,控制班额,规范操作”的原则,实验小学、实验初中严格控制招生范围,按计划招生,实行“四控制”:控制范围,控制年龄,控制班额,控制总量。其他学校按分配的招生范围和计划招满即可。

三、招生计划

各校的招生计划根据生源和资源状况另行下达。

四、招生范围

1.小学部分

凡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均属今年招收的适龄儿童。

(1)实验小学本部:招收户籍或居住(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户主与学生应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下同)在城区复兴巷以南、古城大道以西、蒲阳大道以北、工农路以东属三眼井和工农路居委会的(挂靠户、单立户除外)的适龄儿童。

碾屋村祖居适龄儿童入学,按《关于碾屋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的备忘录》执行。

实验小学城南分校:招收户籍或居住在光明社区和月圆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小学碾屋分校:招收户籍或居住在碾屋社区、新河社区、星星社区、国光村和周陈村的适龄儿童。

(2)蒲阳小学:招收户籍或居住在工农路以西、复兴巷以北、古城大道以东属古城社区、工农路社区、古城台社区和汪家台社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属挂靠户、单立户的适龄儿童;长湖社区、范河村、保丰村的适龄儿童。

蒲阳小学育才分校:招收附近范围的适龄儿童。

(3)开发区学校小学部:招收户籍或居住在杨桥社区、彭吕社区、陈塔社区、文峰塔社区和汉宜大道以南(实验小学分校招生范围以外)城区范围的适龄儿童。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小学凭流动人口登记表或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可在蒲阳小学(含育才分校)、开发区学校小学部、实验小学城南分校、实验小学碾屋分校、城北小学和四里棚学校小学部中选择一所学校就读。

2.初中部分

(1)实验初中:户籍或居住在城区复兴巷以南、古城大道以西、蒲阳大道以北、工农路以东属三眼井和工农路居委会的(挂靠户、单立户除外)的具有国网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碾屋村祖居适龄少年就读实验初中按《关于碾屋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的备忘录》执行。

(2)蒲阳初中:蒲阳小学(含育才分校)正常入学范围的毕业生。实验小学(含分校)毕业的,但户籍或居住不在实验初中正常招收范围而户籍或居住又在光明社区、月圆社区、碾屋社区、新河社区、星星社区、国光村、周陈村的学生。

(3)西河中学:寄宿学生。

(4)开发区学校初中部:户籍或居住在本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初中可凭流动人口登记表或居住证等相关证明安排到蒲阳初中、西河中学、开发区学校初中部、城北初中或四里棚学校初中部就读。

五、关于优待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入学

市委引进的人才(含企业高管)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限本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要求在城区相关学校就学的,按市委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办理。

六、关于插班

凡有正式学籍和城区户籍或居住(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户主与学生应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回城区学校插班的,相应学校要尽量予以安排。实验小学本部、蒲阳小学本部、实验初中原则上不招收插班生。凡有正当理由,要求到城区学校插班的,实验小学一般安排到城南分校或碾屋分校就读,蒲阳小学一般安排到育才分校就读;要求到初中插班的,一般安排到蒲阳初中或开发区学校初中部就读。

七、关于外校招生

应城华茂外国语学校要按规范的要求招生、按审批的计划招生,以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

八、招生流程与日程安排

1.8月20日前:组建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并在应城网发布招生方案。

2.8月21日前,各校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开展前期准备。

3.8月23日:拟定并发布招生公告,校门口摆放宣传牌(公告中的各类事项要说明清楚,如户口本、不动产证或房产证、防疫证及复印件。)

4.8月24日前:各校上传“工作专班”与招生公告,以便教育局统一上网宣传之用。邮箱:523679925@qq.com

5.8月25-26日:各校正常登记。

6.8月27-28日:其他学校继续登记报名,指导实验初中,实验小学处理疑难问题。

7.8月29-30日:实验初中、实验小学上报教育局审批。

8.8月31日—9月6日:实验初中、实验小学平行分班,其他学校上报教育局审批。

9.9月7日:新生到校进班并正常上课。

10.9月8日:招生工作小结。

九、招生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和学校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各校抽调责任心强、工作耐心细致的人员组成招生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专班人员要严格按政策、按要求招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接待来访要热情耐心,不得相互推诿,不得粗暴对待来访人员。

2.规范招生程序。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凭户口本(或不动产证、房产证和户口本)和防疫证到相应学校登记。由学校进行审查后登记造册,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市教育局将以审批的花名册为依据,办理相应学籍。

3.严肃招生纪律。市教育局按市政府招生工作专题会议的要求,在分管副市长的领导和协调下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秩序正常和大局稳定。各校应服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一律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不得突破招生总量和班额。各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禁乱收费(包括择校费和借读费)。对招生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严肃问责追责。


                  应城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4日

(作者:应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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