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2020年12月21日至30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孝感市开展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形成督察意见。省督察组于5月6日向孝感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省督察组组长夏志斌反馈督察意见。孝感市委书记吴海涛作表态发言。程涛、李少华、田洪年等市“四大家”领导在应城分会场参加会议。
督察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深入推进和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十大标志性战役,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要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孝感市委书记吴海涛表示,孝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把牢生态环境保护“闸门”,全面深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思想自觉,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要切实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严格按照督察组的要求,对标要求,认领责任,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销号制、公开制、追究制,坚持举一反三,加强顶层谋划,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决策、评价、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设,推进“绿色崛起”,建设“美丽孝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