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人民法院多管齐下“巧”执行

近日,申请执行人湖北佑泽商贸有限公司将一面印有“执行有方 勤政为民”的锦旗送到应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王祥海、汪卫东手中,32.7万元案款全部执行完毕。小小一面锦旗,饱含了当事人的诚挚谢意,更是应城市人民法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最好印证。

2019年8月,湖北佑泽商贸有限公司与应城市某玻璃钢化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应城市某玻璃钢化公司支付原告湖北佑泽商贸有限公司货款32.7万元。判决生效后,应城市某玻璃钢化公司未自动履行,湖北佑泽商贸有限公司向应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干警实地调查,被执行人应城市某玻璃钢化公司处于停产歇业状态,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无奈,执行干警遂依法裁定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 8月,经调查发现,案外第三人某公司及熊某、周某等多人欠被执行人公司到期债务,执行干警遂迅速恢复执行立案,随后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第三人限期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其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务。经过数次协调沟通,第三人某公司及熊某、周某表示会积极配合执行。 2020年8月-9月,案外第三人迫于压力,主动将到期债务15余万元转到法院账户。同时,执行干警重新查控被执行人应城市某玻璃钢化公司相关财产,并传唤公司法人代表到院,向其释明相关法律后果。在此情形下,被执行人经多方筹措分批次交纳了剩余17余万元执行款。至此,执行干警共执行到位32.7万元,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当时我自己对这起案件的后期执行也没有抱多大期望,感觉难度很大,但是,应城法院执行法官费尽心思,想尽办法,终于让我拿回了全部执行款 ,感谢应城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湖北佑泽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激动地对法院执行干警说道。

(来源:应城市人民法院  通讯员:涂海燕  编辑:董雪)

(作者:应城市 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