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矫正显关怀,倾情帮扶解危难

“熊所长,我已经开始上班了,工作很顺手,工资待遇也不错,感谢您和司法所同志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有了这份工作,我对以后的生活也有了盼头……”6月22日上午,应城市田店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曹某某在向司法所所长电话报到时表达了感激之情。

原来,社区矫正对象曹某某,于2021年6月,因犯交通肇事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目前正在田店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在办理入矫手续时,田店司法所发现曹某某精神萎靡、意志消沉,通过谈话了解到曹某某是因家庭经济困难,家中有父母亲需要赡养,还有小孩正在上大学,加之还有外债近30余万元,曹某某因执行社区矫正,在矫正期间不能离开本市,在本地没有稳定的收入,在当地也没有稳定的工作,家庭经济的压力全都压在了曹某某一个人身上,曹某某心理负担较重,近乎崩溃。

为了帮助曹某某重拾生活信心,从而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田店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与当地相关行业联系,帮助曹某某寻求工作。最后,根据曹某某自身技能,向本地某单位进行了推荐,经现场操作面试,曹某某顺利通过并录用,经济收入有了保障。并在此次“蒲城·凝心社”商圈统战师范基地新媒体人才培训班(第一期)中顺利结业,并取得了三等奖的优异成绩。

如今,有了工作后的曹某某重拾生活的信心,不但见人面带笑容,而且隔三差五就主动打电话给司法所,分享人生的感悟:“我当初犯了罪,党和政府对我宽大处理,让我接受社区矫正,还助我就业找工作,帮扶我的家庭,我一定积极矫正思想和行为,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虽然矫正期已将近期满,曹某某表示自己会在余下的矫正期和今后的生活中汲取教训,不辜负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的教育和关心,自己今后也要敬畏法律,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范自身的行为,努力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

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刑意识,帮助他们期满解矫后顺利回归社会,田店司法所始终秉承为提供“个性化”矫正,不仅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教育,还积极与矫正对象保持联系,开展心理沟通,使他们消除心理障碍,有效避免再次犯罪的发生。

(来源:应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