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什么都能当成废品捡走的。6月24日,一女子进到一公司后院将机器重要部件“捡走”后当废铁卖掉,该女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被应城市公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18日,应城市公安局郎君派出所接到燃气公司员工报警,称该公司一价值8000元机器部件不见了。民警接警后,迅速调取公司后院监控录像,经过民警侦查,确认了“捡走”该机器部件人的身份,为丁某某。
经查,6月18日,丁某某从燃气公司侧门处进入该公司后院,看见一纸箱内有机器零部件就想“捡走”,随后丁某某在一废品回收站以“卖废铁”的形式将该机器部件以十几块的价格出售。6月19日,民警在废品站老板的帮助下找到了该机器部件并发还给了燃气公司。
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燃气公司机器部件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
6月24日,办案民警依法对丁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应城市公安局 通讯员:黄秋月 一审编辑:程国辉 二审校对:陈梦宇 终审核发:谢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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