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应城市农业农村局在渔子河水库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据悉,应城市渔子河水库是该市水功能一级保护区,也是全市城乡居民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好水库水质是广大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禁在渔子河水库取水口附近及水源保护区游泳、嬉水、垂钓等污染水质的活动。
据悉,此次联合行动是专门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珍爱生命谨防溺水、禁止垂钓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的一次联合宣传巡查监督行动。
应城市渔子河水库管理处负责人陶双林表示,饮用水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水源地保护更应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水库垂钓要坚持以罚促改,教育为重。2023年,该管理处累计劝返及教育垂钓人员50余人,发放宣传册500余份。
(来源:应城市水利和湖泊局 通讯员:丁元发 陶双林 柴利秋 一审编辑:程国辉 二审校对:易攀锋 终审核发:许靖)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