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妇联、法院相关部门一起前往今年7月份发送“人身保护令”的游某家里进行回访。
年过六旬的游某经常被丈夫毒打,因害怕再次受到伤害,游某向应城市妇联、检察院求助,经指点向应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发放“人身保护令”。经审查,游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2023年7月20日应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游某发放了“人身保护令”,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看到“娘家人”来访,游某激动地流下了眼泪。“人身保护令”发放后,丈夫虽然有所顾忌未再打她,但是对她的态度依旧很恶劣,夫妻间仍然存在着很多矛盾。检察官与市法院、市妇联工作人员一起耐心调解游某夫妻间的矛盾,并进行普法宣传,希望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理性处理矛盾,决不允许使用暴力解决问题。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方式作出的一个法律文书,对于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禁止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跟踪骚扰接触当事人,在家庭暴力的施暴人和受害人之间建立了一道“隔离墙”。
在国家反家暴日来临之际,检察官提醒广大妇女同志:遭受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同时,持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免受伤害。如被申请人违反禁令,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应城市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余菊红 一审编辑:陈雨欣 二审校对:易攀锋 终审核发:董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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