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法院顶风冒雪勇往“执”前 加速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

小年已过,春节近在眼前。大雪纷飞,道路湿滑,应城法院执行干警克服严寒,走街串巷查人找物,加速人身损害赔偿、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执行,积极护航弱势群体权益保护。

紧抓战机,执结抚养费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执行人刘某为父子关系。刘某与李某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应城法院执行局受理后,经多次查控,被执行人一直杳无音讯,名下亦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遂暂时陷入僵局。

后承办人操才生与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理人取得联系,法定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发布了悬赏公告,同时亦请求人民法院穷尽措施继续查人找物。考虑到本案抚养费的特殊性质,为给未成年人茁壮成长创造一个相对殷实的环境,承办人多方走访,终于了解到在应城市大智路某处有一被执行人亲戚所经营的商业门店,被执行人春节期间常在店铺附近出没。

掌握这一信息后,承办人与申请执行人一道展开了细致的蹲守,终于在近日看到了被执行人的身影。随之承办人将被执行人拘传到院,要求他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尽快向其子支付抚养费。经过说理教育,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将之前欠缴的抚养费一次性全部履行到位。

咬定目标,让债务人主动还钱

申请执行人柯某与被执行人黄某原为好友关系,黄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柯某借款,后投资失败无力偿还。经多次催要欠款,黄某均未按期偿还,柯某遂将黄某起诉到人民法院并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徐剑峨及时启动了财产查控程序,但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前的历史渊源,承办人将双方同时通知到院,希望通过调解促成双方和解长期履行。

经承办人多次做工作,申请执行人同意了被执行人提出的履行方案。

今年腊月廿五日,承办人分毫不敢耽搁,冒着大雪徒步来到院里将执行款发放到了申请执行人手中。

笃定执行,让伤者有钱过一个好年

被执行人游某为仙桃市三伏潭镇人,申请执行人陶某(1939年12月出生)为应城市城中办事处居民。

2022年12月,游某在应城市蒲阳大道驾驶机动车时因操作失误造成陶某受伤。后经本院判决,游某应赔偿陶某各项损失合计8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陈进国认真查阅案卷,发现被执行人游某驾驶的案涉车辆并未投保交强险,无法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案涉赔偿款需全部由被执行人自理。

经多方走访调查,承办人了解到被执行人居住在仙桃农村,家境一般,无力一次性履行赔偿义务。后经承办人组织调解,双方同意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长期履行。被执行人游某在节前主动将省吃俭用节省出来的执行款2万余元打到了人民法院专案账户,承办人也在当日及时将案款发放到了申请执行人陶某手中。

感念于人民法院的耐心细致工作,申请执行人陶某不顾高龄和身体不方便,冒雪向承办人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来源:应城法院执行局  通讯员:张斌   一审编辑:程国辉   二审校对:陈雨欣   终审核发:熊晓峰

(作者: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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