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应城市杨河镇法庭走进该镇上杨村,现场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通过巡回审判和现场普法的方式,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该镇部分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并参与调解。
原告赵某系杨河镇西合村人,平日以做泥瓦匠为生;被告1彭某杨河镇上杨村人,承揽施工项目;被告2谢某房主,老家房屋需要翻修。
据悉,原告赵某经中间人即被告1彭某介绍,到被告2谢某家中翻修房屋,期间,原告赵某不慎从房顶摔落受伤,三方就伤残赔偿金、生活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遂起诉至法院。
庭审现场,三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就案件事实、诉讼请求进行充分阐释,并通过举证、质证、证人出庭作证、提问、辩论等环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法官多次进行法律释明及细心劝说下,最终三方一致同意庭下调解。
下一步,应城市杨河镇法庭将持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同时以案释法更普法,实现治理、教育、宣传并重,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来源:应城市杨河镇 通讯员:陈莹 一审编辑: 程国辉 二审校对: 陈梦宇 终审核发:许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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