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开发区创新绩效考核管好用活机关聘用人员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2日 

应城网4月12日讯(特约记者程国辉):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开发区“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意见》精神,调动干部干事创业、服务发展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市开发区拟对机关在岗合同聘用制人员试行绩效考核,创新报酬发放方式,并以此增强全员凝集力和战斗力。

据悉,该区机关聘用人员绩效考核管理严格遵循“岗位能进能出,待遇能上能下”的工作总基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注重实绩、奖优罚劣的考核办法。

被考核对象在基本工资之外,以年度为单位设立个人绩效考核报酬。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实行百分制考核,权数分别为10分、10分、30分、40分、10分。另外设立考核加分项,分值最高为20分。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考核评分值为5项得分总和。个人实发绩效报酬为年度设定绩效报酬总额乘以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百分率。考核得分超过满分值的,追加绩效额度。每半年进行1次考核打分和自评,年底汇总考核分数。

考核结果实行阳光公示,同时年度考核结果报党建办存档。绩效报酬根据考核情况兑现,次年初发放。考核作为机关聘用人员评先表模参考依据。机关在编其他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本考核办法暂定试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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