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五化”工作法 力推信访举报管理严紧实

今年以来,应城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坚持“五化”工作法,强化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把纪检监察工作第一道关口,为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归口受理集中化。对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新要求,对上级机关和其他部门移送的、经领导批示的、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渠道、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及其工作人员等收到的受理范围内信访举报件进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严格登记、保管、传递和交接手续,切实做到“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

分类摘要精准化。信访部门受理信访举报后,将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按照违反“六大纪律”、涉法问题等情况进行归纳提炼,实行重要信访举报件、批示交办件、一般信访件精准分类,并指定专人及时(3个工作日内)摘要录入监督执纪问责管理系统,进行分流处置。

签批分流实时化。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信息一般在3日内完成分流。重要问题线索经主要领导签批后,移送案管室管理;其他信访件经领导签批,转承办单位填写《信访件移送登记表》报领导审批送信访室存档,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初核、函询、暂存、了结标准处置,切实做到100%排查、100%处置。

台账管理严格化。对所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全部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对分流出的信访举报件采取“挂号建帐、对号结帐、销号下帐”的台帐式动态管理;在分流信访件的同时,形成信访流向台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交接信访件时,经手人在纸质台账上签字留名,流向痕迹全程清晰可查。

督办追责制度化。实行“月督办、季通报、工作约谈、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对照信访信息分流台帐,对超过1个月未回复的信访件,向承办单位发督办通知书;每季度通报一次督办情况;对督办后仍未能在承诺期限(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内办结的,由分管领导对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对约谈后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由干部监督部门对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办人进行问责。

 

元至3月份,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90件次,其中作为问题线索转案管室35件次、转其他部室、纪工委、处镇场纪委55件次,下发督办函共23件,对4名乡镇执纪审查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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