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雨露计划(职业教育)2016年秋季学期补助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申报扶贫助学补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2、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函授、本科含本科以上、初中生、高中生、保留学籍未在校就读生不予补助)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效申报并成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2、审核时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1月10日

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审核贫困家庭信息和学生在校信息。

3、公告时间:2017年1月11日—2017年1月17日

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4、发放时间:2017年1月20日—2017年1月25日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所有申报学生都必须上传由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未在申报时间截止内上传学籍证明的视为无效申请)

三、申报方式

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可在手机中搜索下载雨露百事通进行安装,可在微信中添加“雨露百事通”微信公众号获得详细申报指南)

四、补助标准

扶贫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即:春季学期申报审核后补助1500,秋季学期申报审核后补助1500)

五、补助方式

1、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可通过雨露百事通APP进行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2、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申报填写时开户姓名要与存折上姓名一致。

应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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