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宣传普及《价格法》法律法规

  记者:姜明

  今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我市物价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组织开展依法治价“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系列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政策,增强全社会价格法治意识。

  在市物价局门口,工作人员拉起横幅,设置咨询台,摆好宣传展板,积极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资料,普及《价格法》法律法规,接受价格举报和价格投诉,指导市民如何依法维权。

  现场同期声:市民张先生:我小孩在幼儿园上学,想咨询下他这个费用怎么在收。

  工作人员:幼儿园的收费一个是代收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包括保育费和教育费,按照学期收取,服务性收费里面有伙食费,有住宿费,不管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都有这些收费项目,其中你孩子晚上在那里住宿,才能够收取住宿费,中午住宿的话,住宿费是不允许收取的。

  同时,物价部门深入到重点市场超市、房地产企业、旅游景区等地开展执法检查,采用发放宣传资料、政策提醒函和整改通知书等方式,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价格隐瞒和欺诈行为,并指导经营者按照要求制作价格表和价格牌,标示价格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

  同期声:房地产企业负责人 李星:我们房地产销售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明码标价进行公示,然后根据每一套、每一个单元,一房一套全部公示。

  同期声: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 雷红波:(通过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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