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姜明
9月18日,从市财政部门获悉,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31万元,连同第一批393万元,我市共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24万元。
据了解,根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同时,明确要求补助资金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资金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由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在竣工验收后30日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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