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场监管部门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

2月24日,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管股接待了一名重庆市万州区农户刘某的现场投诉,称其于2022年9月,以6400元的价格从湖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150个桑黄菌种包,回家培育时有50个桑黄菌种包不能正常长出桑黄,多次与销售商湖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协商未果。

2023年2月24日,投诉人刘某找到湖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场所时,发现该公司无人办公无法联系,于是刘某找到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接到刘某投诉后,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管股工作人员放弃双休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向刘某了解详细经过、查找湖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经过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努力,终于联系上了湖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原来,因受疫情影响,该公司已于2022年底已停止经营。在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反复沟通和协调下,2023年2月27日上午投诉人刘某与湖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一次补偿刘某现金1500元。

春耕备种时节,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位农民朋友们,在购买农作物种子时,一定要查明经销商照、证是否齐全、检验购买批次种子的检验报告,索票据、签好合同,避免遭受损失。

(来源: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员:万年华   邹琴   一审编辑:程国辉   二审校对:易攀锋   终审核发:熊晓峰)

(作者:万年华、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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