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城法院以能动司法为牵引,积极推进诉源治理,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纠纷,高效暖心的诉讼服务获得当事人的高度称赞,为此,当事人吕某特地向立案庭送来锦旗以表谢意。
2024年6月13日,吕某因与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发生合同纠纷来应城法院寻求帮助,立案庭诉讼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吕某,经沟通后得知,2023年4月吕某因土地被侵占事宜在网上联系到北京某律所,与该律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并支付了1万元律师费,一年多过去了,该律所并未将吕某的案件提交至人民法院立案,吕某几次致电联系代理律师催促案件进展,对方总是敷衍推脱。迫于无奈,吕某来到应城法院欲通过诉讼方式维护权益。
了解事情原委后,立案庭工作人员仔细查阅了吕某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发现该合同约定若双方发生争议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处理,应城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为协助吕某妥善处理纠纷,立案庭法官助理谭云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原则,积极对吕某进行释法说理,并努力寻求最佳解决方案。鉴于北京距离较远,选择仲裁方式处理该纠纷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较高,最终建议吕某可以寻求北京市相关部门介入协调,采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化解。随后,法官助理谭云在网上查阅到北京市律师协会和北京市司法局联系方式,与吕某一同致电详细反映了该律所的违规行为及相应诉求,在北京市司法局的督促下,2024年6月19日,该律所与吕某签订了解除协议并向吕某退还了8000元代理费。
至此,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吕某对此结果也较为满意,感叹道:“我本来都不抱有希望了,就当被骗了,没想到在法院的帮助下这么顺利就拿回了钱款”。随后,吕某提出其土地被侵占事宜依旧未得到处理,相关补偿款也未发放。为快速化解纠纷,立案庭张萌庭长即刻与吕某所在乡镇人民调解组织说明情况,在乡镇政府和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吕某与征地单位签署和解协议,顺利拿到3.9万元土地补偿款。
件件小事关乎民生,桩桩小事连着民心。应城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行动,着力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应城市人民法院 图文:罗元辰 一审编辑:程国辉 二审校对:陈雨欣 终审核发:熊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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