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消杀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精准化防控要求,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5月18日晚对全市中心城区和乡镇集镇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统一时间、集中力量喷洒消杀。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消杀时间

2021年5月18日晚18:00至24:00。

二、消杀范围

中心城区和乡镇集镇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场所。

三、消杀单位

1.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垃圾中转处理站、公共厕所等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消杀。

2.物业小区公共区域(含楼道、电梯)等由市住建局负责通知各物业公司组织消杀。

3.超市、商场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消杀。

4.集贸市场由市商务局组织消杀。

5.医院、医疗机构等由市卫健局组织消杀。

6.学校、幼儿园等由市教育局组织消杀。

7.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由本单位或管理单位组织消杀。

8.乡镇集镇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由各乡镇负责组织消杀。

环境消杀要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下达的技术规范和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常态化防控要求,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做到组织落实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


应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作者:应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