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省内)必须申请电子通行证办事指南

即日起,我市在湖北省内跨市州通行的应急车辆,均要通过“湖北省疫情防控车辆(省内)通行证信息管理平台”申领电子通行证(含二维码),遇到路面防控卡点时,主动出示并通过扫码查验后放行。

电子通行证申领对象为运输医疗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生产物资、保障城市运转物资的应急运输车辆;参与医疗救治、城市运行、企业生产、社区管理、志愿服务等疫情防控的车辆;外省援鄂团队在鄂工作期间使用的车辆;其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使用的车辆。电子通行证仅以单位名义申领。

通行证平台”分为线上申领、后台审核(批)、路面查验三个环节。参与疫情防控的相关单位依托“微孝天下”或“湖北交警”微信公众号,凭验证码口令在线申领。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组(专班)负责后台审核,应急保障车辆和人员信息通过审核确认后,由疫情防控组交通保障专班依规审批,并生成电子通行证(含二维码)下发至申领人微信端。路面防控人员通过扫码对通行车辆和人员进行查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审批的电子通行证或纸质通行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实名注册

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微孝天下”或“湖北交警”微信公众号关注,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完成实名注册。

2.获取验证码

需申领电子通行证的单位,须提前获取验证码后注册。

①医疗设备、药品、口罩等防疫物资、器械运输车辆以及危重病患转诊救护车辆电子通行证,向医疗救治组获取验证码(联系人:聂波,联系电话:0712-3222308);

②蔬菜水果、肉蛋粮油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物资运输车辆以及未停产企业生产物资运输车辆,向市场管理组获取验证码(联系人:熊紫薇,联系电话:0712-3235410);

③农药化肥、种子种苗、饲料等农业生产物资运输车辆,向农村防疫组获取验证码(联系人:丁进宏,联系电话:0712-3224910);

④捐赠物资运输车辆及其他相关车辆,向物资保障组获取验证码(联系人:汪睿,联系电话:0712-3222532);

⑤外省援应团队在应工作期间使用的车辆,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使用的车辆,“停不得”企业返岗人员使用的车辆向综合组获取验证码(联系人:李星,联系电话:19172878980)。

3.申领通行证

重新进入“微孝天下”或“湖北交警”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办通行证”、“应急车辆”和“单位申领”;根据系统提示,输入单位申领人姓名、电话,选择拟提交审核审批的指挥部和审核用户(为获取验证码对应的工作组),输入验证码口令,上传单位证明、运输合同等相关证件;依次输入车辆号牌、司乘人员姓名、通行时间、运载内容、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然后上传本次运输相关证明(运输合同、健康证明等);点击提交,并选择“接受审核结果通知”,等待审批结果。

通过审批的电子通行证(附二维码),自动发送至申领人手机微信端。申领人需将通行证用A4纸打印并粘贴在运输车辆前挡风玻璃上,通过各路面管控卡点时主动接受查验。

注意事项:电子通行证仅限湖北省范围内使用。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电子通行证审批的驾乘人员、区域、路线、时间行驶,超出线路、驾乘人员、时间范围视作无效证件。申领人需向出发地县级指挥部申请,审核通过后持纸质通行证通行,未经批准的不得通行。孝感市域内允许通行的其他车辆按原通行政策执行。在孝感市域内通行的应急车辆,不需要申领电子通行证,经过高速车辆需通过本平台申领。申领所需的健康证明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具。

此外,孝感市域内所有卡口,对医疗救助物资、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城市运转物资及“停不得”生产、生活物资等应急运输货运车辆,要严格落实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经核验后优先通行,不得以无通行证件(含电子通行证)等理由限行或劝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编造申领信息和电子通行证,违者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020年3月10日

(作者:应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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